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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面临着越来越具有挑战性的社会环境,同时也面临着涉及到法律问题的一面。当代大学生是否会在实际的社会活动中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成了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在这样的背景下,记者近日在我市展开了“当代大学生对劳动法的认识”的调查,清楚地展示了高校学生对《劳动法》的认识及具有的法律意识情况。调查样本涉及了我市几所大专院校各个专业的多名应届毕业生与非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占48.8%,非毕业生占51.2%;法律专业的占10%,非法律专业的占90%。 调查首先发现,大学生中应届毕业生与非毕业生对《劳动法》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差异都不大,总体上对《劳动法》的认知程度都属于“稍微了解”和“不太了解”的水平。
大学生了解《劳动法》的哪些方面 大学作为青年人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主要通道,在学校里需要学习的知识,有相当一部分应该是“就业知识”。但是,在目前的高校普法教育中,受调查的学生只有36.3%接受过《劳动法》的普法教育,高达63.7%的没有接受过《劳动法》的普法教育。 那么,接受过《劳动法》教育的大学生中对《劳动法》了解多少呢?他们当中,了解最多的是工作时间和休假时间的内容,了解最少的是劳动争议和监督检查的内容。其中有32%的大学生对工作就业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不了解;有40%的学生对社会保险和福利不了解。 大学生一旦毕业,马上就面临就业过程中一系列的法律关系。比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的法律关系,包括就业协议的内容、条款、责任和义务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同时,毕业生还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协议一经签订,若遇到由于种种原因单位提出不再予以接收时,毕业生就可以大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对这些《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劳动争议的解决和监督检查,大学生们还了解甚少。
大学生打工如何运用劳动法 在我们调查的大学生中,大部分都有过打工的经历,他们其中最多的是10次,最少的有1次。而在打工的过程中他们也遇到许多劳动纠纷。本报也曾零散地报道过这方面的新闻。这些劳动纠纷包括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订立了无效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发放加班费、用人单位无故延长加班时间、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用人单位不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最为突出的是用人单位不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和用人单位无故延长加班时间。 调查也发现,大学生们已经对《劳动法》等法律知识产生了较高的学习需求。有96.9%的大学生觉得在择业前有必要进行《劳动法》的普法教育,仅有3.1%的大学生认为没有必要。这说明,高校似乎确实有必要加强毕业前的就业知识教育,包括与《劳动法》有关的法律知识教育。
柳州晚报 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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