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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柳江县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把好党员“出口关”。今年2月经调查发现,县司法局和自来水公司党支部的两名党员平时无视党的知识的学习,不能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组织观念淡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和帮助后仍不整改,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纯洁党员队伍,提高党的威信,柳江县对这两名党员给予党内除名,并结合此事在全县开展了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广大党员干部反响强烈,受到极大震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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