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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接入:昨天,本报编辑部收到了一封读者来信。内容反映,柳侯公园有三处老年人跳交谊舞的地方,原来放音响的人对一对舞友每月只收4元钱,可是,从今年3月份起,每对舞友的收费提高到6元。这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实在不应该。理由是:
一、放音响是一种简单劳动,又不是繁重劳动。二、跳舞的场地是柳侯公园的,石头板凳也是公园的,喝的开水是跳舞者自己带来的,放音响的人根本不用花什么成本,又没有纳税,每月只需交30元场地费给公园就可以了。三、自今年初柳侯公园不供电之后,舞场使用的电瓶是舞友们捐钱购买的。四、就河北片而言,利用公共场所设交谊舞场地的还有市人民广场,火车北站附近的“三角地”等,这些地方对每对舞友仍然是只收4元钱,并没有提价。
热线出击:看了这封信,记者昨天向柳侯公园打听情况。公园的副主任黄先生说,公园从来就没收过场地费,因为那些可以跳舞的硬化场地是专门为晨练的游客准备的,那30元是每个月的电费。现在公园不再供电,是因为要进行全面改造了,再说那些线路也比较老化了,电线绕着树干走,存在安全隐患。至于放音响的人对舞友每月加收2元费用的做法确实跟公园无关。
热线回音:记者建议,既然公园不收场地费,那些嫌收费过高的舞友可以跟收钱的人协商一下;如果实在不行,是否可以考虑自带音响另起“炉灶”?(记者 张乘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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