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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免谈话。”
日前媒体上排列出几种“情况”,认为可以看作是“苗头性问题”的典型表现:一是平时“口碑”极差;二是只有“富朋友”、没有“穷朋友”,整天围者“款爷”转;三是身边经常有漂亮时髦的女人围着转,外出公干常有靓丽女子陪伴。
只有“富朋友”没有“穷朋友”,用老话说这是“立场”问题,立场站偏了自然不会真正执政为民。身边常有漂亮女人“转悠”的干部,更需要多打几个问号。据不确切统计,时下已被查处的“贪官”中95%有情妇。历史经验表明,许多官员犯罪都是从生活作风的腐化堕落开始的。
“口碑差”,说穿了就是不得人心。原因何在?除了前面提到的两个典型表现外,笔者以为还有其他一些“苗头性问题”,比如学习、工作上马马虎虎,讲吃喝玩乐头头是道;出手阔绰、生活奢靡;缺乏正确的信仰和信念,见卦就卜,见佛就拜,见“神”就捧;大搞哥们意气,拉帮结派;见风使舵,有奶就是娘,只对上级“负责”;独断专行,“一言堂”,顺者昌逆者亡等等。有这类“苗头”的干部,怎么可能有好的口碑?
干部的“苗头性问题”大多属于道德品质问题,“看得见摸不着”,感觉得出,一时又找不到真凭实据,无法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然而,“千里长堤,溃于蚁穴”,“苗头性问题”如不及时抓,久而久之可能逐渐衍变成“灭顶之灾”。这方面已不乏先例。
好在《条例》规定了“诫免谈话”制度,为组织部门抓干部的苗头性问题提供了制度依据。各级领导以及组织部门应坚持立党为公的原则,从爱惜干部、管好干部的角度出发,以负责任的态度,通过“诫免谈话”,及时指出所辖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帮助他们防微杜渐,走好从政做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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