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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晚报讯(记者谢庆莲 通讯员于永东)昨(12)日,记者从城中交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试行“黄牌”两个多月来,主动接受处罚的超过半数。
从4月5日起,该大队对不严重妨碍道路交通通行及交通安全的乱停放车辆,试行“黄牌”警示。从两个月来的管理效果来看,辖区停车秩序有了明显好转,特别是市中心区一些乱停车多、拖车又无法及时清障的路段,民警巡逻执勤发现后,贴粘一张“黄牌”、拍一张照片就可“搞定”。在执法程序上,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到大队接受处罚的比率较高。据查4月5日至30日,共发出“黄牌”216张,已处理156人,占72%;5月1日至6月5日,“黄牌”发出518张,已处罚348人,占67%。
被罚“黄牌”的驾驶员们普遍认为:“黄牌”警示与拖车相比,更具有人性化。因为驾驶员发现其车上的“黄牌”后,可在7天内持驾驶证、行驶证、“黄牌”到该大队接受处理,不论是在时间上、程序上都给当事人一个缓冲,特别是一些急着办事的人,可以办完自己的事情后再去接受处理。一位韦姓驾驶员实话实说,不拖车、不扣证,对当事人来说,心理上比较容易接受。拖车,则很“麻烦”,必须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后,才能领取自己的车辆,会“耽搁”一定的时间。
在此,城中交警交大队让记者再次提醒车主:接到“黄牌”后应在7天内到城中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除了在柳州晚报上公告车牌号码外,超过3个月不接受处理的,其资料移交车管部门予以“封档”,该车到年检时将无法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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