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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接入:前天下午4时许,一辆摩托车从火车站经过飞鹅路,车上搭乘一名身怀六甲的孕妇,车尾部塑料箱上捆绑着三个大型旅行箱。
热线回音:这时,一名正在飞鹅路红光立交桥底下执勤的柳南交警发现后,立即站在路中央打手势发出停车口令。然而,车手视而不见,竟从警察身边擦肩而过。孕妇猛摇车手肩膀,车手回头望了望交警,仍绝尘而去。
交警见车手不服从指挥,便驱动警用摩托随尾而去。车手把车开到新时代商业城路口想驶入巷子里,不料到斜坡处摩托车熄火。车手见交警跟来,便下车问交警有什么事,交警向他敬礼并指出其有违法装载行为,车手高喊冤枉,指着交警就骂娘。
交警责令车手驾车回到执勤点,车手爬上警用摩托车抱住交警腰部说要去论理。车手跟交警到南天大厦路口执勤点,质问:“我违什么章?”并一定要查验警官证。交警见其怒气冲冲,心想当场处理必定有冲突,便叫车手到阴凉处喝茶消消气。但车手不买交警的账,要交警拿出处罚依据,扬言向110报警投诉。
你药老,我慢熬!于是,交警一一满足了他的要求。你要查警官证?有!你要处罚依据?有!你要看新的交通安全法文书?也有!在飞鹅路南天大厦立交底下,这位民警当着近百名围观者的面,和这名车手展开了“辩论”。
交警从路讲到车从车讲到人,从交通规则论到新交通安全法,直论到车手违法装载不服从交警指挥。围观者顿时你一言我一语,也发表自己对新交通安全法的见解,最后围观群众鼓掌叫好,并纷纷劝车手不守法还欠道德。
给点文明他就微笑。车手经过现场教育,顿时豁然开朗,主动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交警的处罚,并请求交警将自己不守法的驾驶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遵纪守法。车手还向交警要了一本关于新交通安全法的书。
车手李某,本市人,搭乘摩托车的是他的妻子。李某说非常感谢交警为自己上了这一堂生动的法制课,自己将为人父,更要正确认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鉴于李某态度转好,交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条款第90条规定,机动车载货长度、高度、宽度超过规定,于是对他处以150元的“人性化罚款”。
热线回音:记者今天经过核实,这名交警叫黄仁念,属柳南交警飞鹅警组,从警已有11年。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的0.15米。我的处罚,绝对是有法可依的,要不然,我怎么还敢站在马路上指挥交通呢?!”(记者 甘正周 通讯员 梁共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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