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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里要求沿江单位住户与城区签订责任状 本报讯 记者李广西报道:又到汛期,清淤工作将是洪水过后的大事。昨天(6月1日)召开的全市清淤工作协调会,明确了清淤职责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要求在滨江(东、西)路一带有楼房的单位和住户与城区政府签订清淤工作责任状。 许多人还记得,去年由于种种原因,清淤工作处于被动的局面。如今,沿江景观工程完工,红花水电站将重新蓄水,这对清淤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淤泥会增多,机械化作业和人工清淤都将比过去困难。而清淤工作压力最大的是城中区和柳北区。为做好这项工作,会议要求对可能被淹的楼房之间还没有硬化的路面要及时硬化,没有疏通的水沟要及时疏通。各单位要和城区签订责任状,各人自清门前泥。如果各单位和住户不及时清理淤泥,在大规模清理过后,再把淤泥倒在路上,就是污染路面,按从6月1日实施的两部市容管理方面的法规,对这种乱倒垃圾的行为,最高罚款可达10万元。 为保证清淤工作顺利进行,我市成立了清淤领导工作指挥部。副市长严世明在会上指出,各城区、各相关单位要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广泛发动群众,让市容随时保持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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